根据市人才局关于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统一部署,按照《上海市人才计划管理办法》《关于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教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等有关规定和市教卫党委、市教委工作要求,现就做好2025年度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教师项目(以下简称“教师项目”)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遴选范围
面向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在职专任教师进行遴选。
二、遴选名额
教师项目全市共遴选支持100名左右优秀教师,本科高校占比50%左右,高等职业、中等职业院校占比20%左右,普通中小学、幼儿园、特殊教育学校等占比30%左右。
关于开展2025年度东方英才计划 教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-九游会国际
(一)坚持民主推荐,确保程序公平。
选拔“教师项目”人选时应坚持“民主、公开、竞争、择优”原则,充分发扬民主,广泛听取学校师生意见,好中选优、优中选强。
(二)坚持遴选标准,突出师德师风。
严格按照遴选条件,认真选拔、推荐。推荐人选必须师德高尚,模范履行《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、《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、《新时代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等文件要求。
(三)坚持突出一线,注重人才培养。
教师项目人选的推荐要面向教育教学实践一线的在职专任教师,注重发挥个人优势和辐射引领带动作用。
申报人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,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为人师表,师德高尚。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具有爱国奉献精神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;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,在学生和人才培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;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,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优秀,省部级以上教学类奖项或教研类成果者优先;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,师生群众公认;无违反新时代高校、中小学、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情况。截至2025年1月1日,普通中小学校、幼儿园、特殊教育学校申报人选年龄不超过50周岁(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普通中小学校教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近 6 学年(2019—2025 学年)主讲本校(含本校指派校外教学任务)中小学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180 学时/学年。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参照普通中小学校标准,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遴选。 且非现任校级领导(承担教学任务的副职除外)。
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可以于本周联系姚澄,填写相关材料